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4-09-21 08:10:17
首先,对于“参公管理”单位来说,其主要分为两部分,而且两者之间差距也是比较大的。第一类常见的参公单位就是事业单位管理单位,其比较常见的就是气象局、招商局、地市的执法支队等二级机构,这类单位本身属于事业机构,只是因为单位职能的原因,其单位人员的管理是“参照公务员法”进行管理,在职人员的职级也是按照管理级别进行确定的,这类参公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部门,俗称“事业参公”。
而另一类参公单位就是群团参公单位,其单位属于群团组织,由于不是行政机关,因此只能按照参公单位进行管理,常见的如共青团、残联、妇联等机构,这类机构的人员虽然也是“参公管理”,但是和事业单位的参公还是有着比较大的区别,因为这类单位本身并不是事业单位,因此,其人员虽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,但是本质上和公务员是没有区别的,只是说按照规定,这些单位的人员只能按照参公管理,俗称“行政参公”。
其次,对于“事业参公”单位职工来说,其和公务员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。对于“事业参公”单位来说,虽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,但这也只是在单位人员的管理上,而其单位仍然属于事业单位,这样在干部交流任职的时候,可以说是“举步维艰”,很多“事业参公”单位的职工,想要去行政机关交流任职,身份上不合适,而去“事业单位”任职,自己又心有不甘,因此,大部分“事业参公”人员都只能在本单位成长,很难有跨部门任职的经历和机会。
最后,虽然“事业参公”本质上仍然是事业单位,但是相对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来说,这类参公单位仍然很有吸引力。毕竟对于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来说,除了极少一部分可以走上仕途以外,大多数人都是以办事员的角色退休,因此,个人的工资收入就成为体制内大部分人关注的焦点,而“事业参公”由于是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,在个人的工资增长方面还是比较快的,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能比拟的,因此,“事业参公”虽然不是公务员,但是仍然属于不错的编制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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